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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商局机关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市局机关有一个稳定、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办公楼内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市局机关办公楼的门卫值班人员应坚持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不得随意擅离岗位,确保不失控。每逢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加强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夜间不能睡觉,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机关院内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毒。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提高警觉,注意询问,跟踪行动,原则上机关人员加班要与办公室人员通报,做到万无一失。
三、值班人员要负责监督院内各类车辆有序停放。机动车辆按划定位置停放,整齐有序,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停车棚内或临时停放点。汽车司机在车辆冲洗后应及时冲洗干净地面。
四、外单位车辆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准在院内停放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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