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正文


   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范围


  萍乡市设置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为市工商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

  莲花、上栗、芦溪3个县和湘东、安源等5个县(区)工商管理局下属相当于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中上栗县的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与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承办消费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799-6393961

  】【关闭窗口